超級巨星合同期鬧離隊,從過去就一直有的事情,但是我們過去看到許多超級巨星鬧離隊,大部分都是合同即將到期或者是沒有談妥下一份續約合同,而現在超級巨星鬧離隊已經無視了合同的約定,即使是剛簽下續約合同,也不代表超級巨星沒有選擇下家的權利,從這一點來看,過去超級巨星們的權利也是不斷走高。
在今天,NBA總裁亞當-蕭華接受了采訪。當被問到達米安-利拉德和詹姆斯-哈登的交易申請時,蕭華說:「 關于交易請求,我當然不喜歡它們。作為聯盟,我希望球員和球隊都履行他們的合同。我正在關注波特蘭和費城所發生的一切,并希望在賽季開始前,他們都能夠得到大家都滿意的解決辦法。我很高興公開討論似乎已經平息下來 。」
今夏有許多球星更換了球隊,但是截至目前為止還沒有搞定的就只有哈登、利拉德兩位超巨了,哈登的原因是因為跟76人管理層鬧崩,更加深入的具體可能是76人總經理莫雷承諾了給予哈登一份頂薪續約合同,只要他在去年續約的時候少拿1500萬美元,結果經歷了一個賽季之后,76人認為哈登已經不再值得一份頂薪合同了,所以最終雙方的關系破裂。
哈登鬧離隊其實已經是「慣犯」,從火箭到籃網、再籃網到76人,離隊的原因可能各不相同,但哈登越來越難伺候是所有球隊管理層的共識;比起哈登來講,利拉德的離隊至少「師出無名」,論合同方面上來講,開拓者給予了一份2年1.21億的提前續約合同,那時候的開拓者一樣沒有爭冠可能性。
而在拿到大合同之后,利拉德就提出了想要離開的想法,試問這種既拿到了大合同、又想要離隊爭冠的兩全之事怎麼可能讓你事事遂人意呢?而且利拉德還指定了自己的下家是熱火隊,雖說如今利拉德已經放開了自己的下家,直言除了波特蘭、邁阿密之外,他也愿意去下一家球隊報到,但這就跟他的爭冠目標相去甚遠了,比如把他交易到了黃蜂隊,比留在開拓者還要糟糕,他真的愿意嗎?
所以也就難怪蕭華會不認同這兩位超巨提出交易申請的方法了,不過,利拉德和哈登也可以放心,畢竟NBA現在沒有托管開拓者和76人兩支球隊,否則像當年斯特恩以「籃球原因」否決保羅加盟湖人隊交易的事情會再度上演,但總的來講,他們的口碑至少已經變差了,對此你們是如何看待的呢?歡迎發表你們的看法。